持续加大“四新”推广应用不断推动智能化建设再上新台阶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召开矿山安全先进适用技术及装备推广和落后工艺及设备淘汰目录专题新闻发布会
6 月27 日上午,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周德昶,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政策法规和科技装备司司长薛剑光、非煤矿山安全监察司副司长杨凌云、安全基础司安全监察专员陆南,就近期发布的《矿山安全先进适用技术及装备推广目录(2024年)》《矿山安全落后工艺及设备淘汰目录(2024 年)》进行解读,并回答记者提问。会议由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综合司二级巡视员、新闻发言人刘韬主持。
强化矿山安全科技支撑体系建设
6 月24 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科技大会上强调,要扎实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助力发展新质生产力。要促进自主攻关产品推广应用和迭代升级,使更多科技成果从样品变成产品、形成产业。
对此,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周德昶介绍说,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科技创新工作的重要论述,持续加大矿山安全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新材料等“四新”推广应用力度,持续淘汰落后的工艺和设备,从而提高矿山安全科技保障水平,保护矿工生命安全。据统计,自2006 年以来,先进目录已经发布了6 批、266 项先进适用技术、装备,淘汰了8 个批次、121 项落后的工艺和设备。本次推广目录共有44 项,涵盖了重大灾害治理、智能化建设、应急救援等多个方向。淘汰目录中共有10 项,主要包括运输、爆破、供电等方面。
发布会现场
“科技兴则民族兴,科技强则国家强。”周德昶表示,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矿山领域科技的进步和发展,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巨大的成就。煤矿从1949 年新中国成立初期的百万吨死亡率高达22.54下降到2023 年百万吨死亡率0.094,降幅达99.6%,达到了世界中等发达国家水平。2022 年和2012 年相比,全国矿山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煤矿百万吨死亡率分别下降了75.8%、77.6%和86%。依靠科技进步,劳动生产率大幅度提高。1949 年全国煤炭产量仅有3200 多万吨,2023 年达到了47.1 亿吨,产量增长了140 多倍;自2016 年推广煤矿智能化开采以来,短短7 年时间,煤炭的年产量增加了38%,增加了13 亿吨,但是煤矿井下从业人员反而减少了37 万人。装备水平实现从引进到仿制再到自主创新,从跟跑到并跑再到领跑的历史性跨越。以煤炭开采为例,新中国成立以来,从镐采、炮采、普采、综采到现在的智采,当前全国煤矿智能化采掘工作面达到了1500 多个,占比在十分之一左右。依靠科技进步,重大灾害治理能力及装备制造能力显著提升。近年来,地面区域治理技术等系列成套技术装备日趋成熟,我国的矿山安全科技创新已经达到世界领先地位。
下一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将继续组织好科研攻关,深入分析制约矿山安全高质量发展的技术难题和重点;针对深部开采高地压、高瓦斯、高承压水等问题,开展深部开采重大灾害治理工程试验;继续推广好“四新”成果,计划每年发布矿山安全技术装备推广目录以及淘汰目录,并持续开展好矿山安全科技进矿区活动;加快矿山智能化建设,组织好智能化关键技术装备的研发,特别是加快推动危险繁重作业岗位人员被机器人替代;进一步提升风险监测预警能力,加快国家矿山安全风险监测系统建设,优化系统功能,进而实现智能预警和超前预警。
立足基层实际优中选优
矿山安全先进适用技术及装备,是指安全性能优良、智能化程度较高或实用性强,能在矿山灾害防治、监测预警、应急救援和安全监管监察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的技术、工艺、材料、装备。
就如何入选先进适用技术及装备推广目录,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政策法规和科技装备司司长薛剑光在回答记者提问时指出,只要满足以下5 个基本条件均可申报。一是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技术政策和相关标准要求;二是安全可靠、技术先进、工艺成熟、经济合理;三是适用性强,推广应用前景广阔;四是具有成功应用实例,取得良好应用效果,应用时间达到1 年以上;五是知识产权权属明确。
薛剑光表示,在“两个目录”的制定过程中,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坚持“聚焦矿山安全、立足基层实际、注重现场实用、优中选优”,按照目录管理办法和规定程序,通过申报或征集、形式审查、征求意见、专家评审、社会公示、合法性审查等环节,依法依规开展。在此次推广目录制定过程中,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共征集到410 项申报材料,经形式审查及筛选后,于2023 年11 月在局政府网站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经专家评审等环节拟推广44项先进适用技术及装备,并于2024 年4 月22 日至5 月7日再次在局政府网站向全社会进行了公示。
其中,有关矿用自救器使用情况,薛剑光回答了记者提问。薛剑光介绍说,矿用自救器是重要的矿用救护装备,它的性能和质量直接关系到矿工生命安全,是矿难发生时矿工的最后一道生命防线。目前国内自救器在生产使用中存在产品合格率低、假冒产品多、未按规定配备和使用、维护管理及使用培训不到位等问题,近几年多起事故出现自救器未能正常发挥作用的情况,给矿工生命安全造成极大威胁,给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带来恶劣影响。为了严厉打击矿用自救器假冒伪劣、不按规定使用等违法违规行为,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在专门部署开展了矿用自救器专项整治行动的同时,也加大了矿用自救器的产品研发和升级换代推广力度。
薛剑光指出,此次目录中推广的矿用智能自救器,在自救器外壳上置入无源芯片,可自动读取、检测自救器的制造、使用、存放和失效等信息并自动报警;配套的信息化系统还可以通过读取芯片信息,及时向管理者反映产品当前状态,能实现失效报警。这种自救器还简化了佩戴步骤,节省了佩戴时间,在紧急情况下体现了它的操作便利性。
倒逼矿山企业按期淘汰到位
针对本期淘汰目录大部分是有关非煤矿山的情况,非煤矿山安全监察司副司长杨凌云表示,本期淘汰目录共10 项,其中与煤矿相关的只有1 项。“这不是说煤矿不需要大力淘汰落后设备及工艺了,而是煤矿在这方面起步比较早,力度更大。”据统计,到目前为止煤矿方面已先后发布了5 期淘汰目录,淘汰工艺及设备83 项,占整个矿山行业淘汰工艺及设备的四分之三左右。近年来,全国的煤矿企业通过大力淘汰落后工艺及设备,积极使用先进技术装备,煤矿行业技术及装备总体水平显著提升,自动化、智能化发展趋势明显。下一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将根据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定期发布煤矿和非煤矿山淘汰落后工艺及设备目录,进一步提升矿山安全保障水平。
同时,杨凌云指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矿山安全落后工艺及设备淘汰目录是强制的,矿山企业必须严格执行。考虑到有些设备淘汰需要一定的时间,所以留出了一定的过渡期。在淘汰时限之前,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将加大目录的宣贯力度,矿山企业也要加强学习,积极提前准备。一旦到了禁止使用时间节点,矿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将加强检查执法,如发现矿山企业使用淘汰目录中的工艺及设备,则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并依法严肃处理,倒逼矿山企业按期淘汰到位。
此外,就推广目录中涉及尾矿库相关的工艺及设备的情况,杨凌云介绍说,本次推广目录在尾矿库方面共收录了3 项先进适用技术装备,分别是湿输干堆智能筑坝机、废石和尾矿联合处置与安全堆存技术、尾矿库调洪演算与水情预警平台,这3 项技术及装备都能够显著提升尾矿库安全生产水平。其中,湿输干堆智能筑坝机可以实现机械化自动筑坝,自动化程度高,有效提升了筑坝效率和坝体强度。废石和尾矿联合处置与安全堆存技术实现了矿山废石和尾矿一体化处置,既提高了尾矿库坝体稳定性,又减少了矿山排土场废石堆存量,进一步降低了矿山整体安全风险。尾矿库调洪演算与水情预警平台主要用于尾矿库水位控制和防洪,与尾矿库防汛度汛关系紧密。该平台与尾矿库在线监测数据实时融合,通过全自动、高精度和自适应动态调洪演算方法,可提前预测出尾矿库未来10 天的库水位,以及最高库水位出现的时间,能够帮助企业有效防范漫顶和溃坝事故发生,保障尾矿库安全度汛。
全面落实重大灾害防治措施
本次发布推广的重大灾害治理技术装备,是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狠抓重大灾害防治的具体措施之一,共三大类、22 项。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安全基础司安全监察专员陆南具体介绍道,本次发布推广的重大灾害治理技术装备主要有与矿山重大灾害治理相关的技术、与矿山重大灾害治理相关的装备以及充填开采技术三大类。重点包括,煤矿地面井瓦斯抽采、水害地面超前区域治理、厚硬顶板超前区域卸压等技术,突出了区域治理、地面治理,能够有效提高重大灾害治理效果;瓦斯抽采、水害、火灾、巷道围岩等监测预警,钻孔自动化施工,瓦斯含量自动化测定等装备,用于为重大灾害精准治理提供可靠的数据支撑,提高治理工程的施工效率;煤矿充填绿色保水开采技术,金属非金属矿山高浓度膏体稳态充填等技术,重在强化水害等重大灾害治理的同时,更好保护水资源和耕地,推动矿山行业安全高质量发展。
陆南表示,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历来高度重视矿山重大灾害治理工作,采取多项措施全力推进。一是组建重大灾害治理专门机构,构建专门工作机制,引导督促矿山企业全面落实重大灾害防治措施。二是强化源头治理。组织制定了《矿山隐蔽致灾因素普查规范》,督促矿山企业采取物探、钻探、化探等工程措施,查清3~5 年采掘范围内隐蔽致灾因素。据不完全统计,近两年,全国矿山企业开展地面物探354.83 亿平方米、井下物探4.2 亿米、钻探6.07亿米,普查出一大批采空区、废弃老窑和断层褶曲等地质构造,根据普查结果,有22 处矿山灾害等级升级。三是实施重点监督。在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网站上公布了1128处灾害严重正常生产建设煤矿名单,督促灾害严重矿井落实区域治理、工程治理、超前治理、地面治理等措施。
此外,陆南针对目录中关于智能化的技术及装备进行了重点介绍。陆南表示,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作为我国煤矿智能化建设的率先倡导者、大力推动者,2020 年以来,先后3 次组织召开全国矿山智能化建设推进会,出台一系列政策,采取一系列举措,大力推进矿山智能化建设。今年4 月,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会同有关部门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矿山智能化建设 促进矿山安全发展的指导意见》,从强化顶层设计、坚持创新驱动、加快数字化进程、拓展智能化场景、提高整体应用水平等方面提出了要求,着力推进矿山智能化建设高质量发展;发布了《矿山智能化标准体系框架》《智能化矿山数据融合共享规范》,着力解决标准体系不完善、数据编码不统一、通信接口不兼容等突出问题;建设3 个矿山智能化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重点实验室,协调科技部将5 个机器人项目列入国家重点研发专项,推动矿山企业、科研院校等加快科技攻关;会同工信部遴选公布了2 批、92 个矿山机器人典型应用场景,会同国家能源局开展智能化示范煤矿建设,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带动作用;积极协调在煤矿产能核增、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费用提取使用、中央预算内投资等方面加大政策支持力度,鼓励引导矿山企业加快智能化改造。通过持续努力,矿山智能化建设取得了积极进展。截至目前,全国正常生产建设煤矿有1557 个智能化采掘工作面,有智能化工作面的煤矿823 处,1172 台无人驾驶车辆在露天矿山推广应用,1.7 万个固定岗位实现了无人值守。
陆南指出,本次发布的推广目录中,与智能化直接有关的技术及装备共有14 项。主要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安全监测类智能技术装备,如瓦斯抽采和采空区/密闭区智能监测,水害、火灾智能监测预警,AI 视频识别、机器人巡检和无人机测量等,此类技术装备可大幅提高矿山监测监控智能化水平,有效防范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另一类是生产运输类智能技术装备,如钻进、掘进、运输、换绳、筑坝等装备,以及采掘运输装备远程控制/无人驾驶技术,通过此类智能化技术和装备的大规模推广应用,可有效替代井下脏险苦累岗位人工作业,将矿工从危险环境中解放出来,实现少人则安、无人则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