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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直达

深化国有企业职工群众监督工作的思考

◎ 冀中能源集团纪委 孟雪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上所作的报告高屋建瓴、催人奋进,把党的历史使命与战略安排、奋斗目标与阶段要求、理论创新与实践发展、治国理政与管党治党、中国进步与世界发展相贯通,充分彰显了百年大党的定力魄力和大国复兴的志气底气,为新时代的共产党人确定了历史坐标,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擘画了奋斗蓝图,也加速了国有企业纪检监察体制“三项改革”的深入推进,对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稳中求进、实现企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政治意义。

在国有企业构建党内监督和组织人事、工会组织、财务审计、法律风控等部门相结合的大监督格局,形成民主监督、群众监督、职能监督的工作合力,无疑是企业党的政治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其民主性、广泛性都是无法替代的。企业纪检监察机构肩负着党内监督体系、企业内部治理体系建立和完善两副重担,所以必须在党的统一指挥下,与工会等群团组织密切协作,形成权威高效、全面覆盖的反腐倡廉工作格局,为国有企业在新征程上的开局起步保驾护航。

一、职工群众监督的必要性

群众是真正的英雄。在国有企业,离开了职工群众的监督,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倡廉工作就是无本之木、无源之水。改革开放以来,国有企业推行现代企业制度和法人治理结构,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和董事长、总经理、监事会成员均属于公司领导,从而多见党委书记兼任董事长、党委副书记兼任纪委书记、总经理是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是监事会主任等任职方式,党委成员的岗位排序基本与经理层的行政序列一致,“一肩挑”现象很容易造成权力过度集中。在这种情况下,“一把手”的行为全靠自觉,纪委只是对同级和下级进行监督,审计监督部门对经理层的监督在现实中很难实现。尽管监事会的责任是监督和制衡董事会,但工作人员仍然受到政工和行政的双重领导,同级监督弱化便成为必然现象。所以在企业内部,对上监督权力的缺失、同级监督的弱化,都是造成权力运行不规范和对职务犯罪制约不到位的直接原因,近年来发生的腐败案例也反复证明了这一点。这种权力过度集中的现象,已经成为企业法人治理和监督体系完善中必须破解的难题。

笔者认为,加强职工群众对企业管理者的监督是完善监督体系最基础、最广泛、最有效的形式。依靠群团组织,广泛发动职工,发挥群众的力量,拓宽民主监督渠道,扩展群众监督深度,是制约领导干部用权行为、解决监督工作疲软、降低腐败风险的有效途径。

强调职工群众的民主监督,一是因为职工是国有企业的主人,党员领导干部是人民的公仆,职工群众对企业管理者的监督是主人对公仆的监督,是对自己切身利益的负责,是对党和国家的负责,是天经地义的使命。二是因为党委派董事、监事、经理人等人员代表国家来管理国有资产,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以出资人的身份与职工形成新型劳资关系,在形式上似乎是对立的,但在本质上则是统一的。由此可见,有了职工群众的监督,就能使国有资产的安全多一层保护。企业决策层必须接受职工群众对国有资产和资金支配的监督,促进厂务公开和企业治理的规范化。企业纪检监察机构的工作重点,就是要提高监督管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二、群众监督乏力的表现及成因

当前国有企业群众监督乏力,大概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一是监督意识不强烈。一些企业的群众监督长期没有真正开展起来,只要不涉及个人的根本利益,就没人去举报;匿名举报怕没人理,实名举报怕遭报复,集体信访怕“被维稳”;有的人以偏概全,以“无官不贪”对领导干部妄下定义,总想着企业大事“肉食者谋之,又何间焉”,认为消除权力腐败与已无关,不愿监督或者没有监督意识。

二是监督担当不坚定。在企业基层,因为操控着职工薪酬的分配权,一些居高临下、独断专行的小干部反感也惧怕群众监督,因此便以势压人,视群众监督为挑刺。一些缺乏责任和担当意识的职工群众害怕打击报复,害怕上司给“穿小鞋”,担心被找茬扣工资扣奖金,只好逆来顺受,即使对权力腐败深恶痛绝,也不敢行使监督权利。

三是监督信息不透明。职工群众工作在基层,专注于各自的本职业务,无法获得对企业决策信息和重大事项监督的信息渠道。另外,个别领导认为做什么事情没必要跟每个职工商量,自己搞点小腐败更不能让普通职工知道,导致职工缺乏信息无从监督。

四是监督渠道不畅通。在企业,职工群众也会有种种看不惯,但因为监督渠道不畅通,只能在私底下发发牢骚,想说的话说不出来。更关键的是,工会组织不硬气,监督靠山不给力。

三、加强职工群众监督机制建设的对策及建议

一是要增强职工群众的监督意识。国有企业要不断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斗争形势、目标教育,加强企业民主管理,切实增强职工群众的监督意识和反腐败信心,让职工群众深刻意识到,党内的腐败现象是个体性的,与政治体制和社会制度无关,我们党从严治党和反腐败的决心是坚定不移的。党是开展群众监督的坚强后盾,要始终不渝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青联等群团组织在群众监督中的组织力和号召力,切实增强职工群众对消除权力腐败的信心,把对企业内部权力的监督变成自觉行动。

二是要增强职工群众的监督担当。国企纪检监察机构要高度重视信访举报工作,善于从举报材料中获取案件线索。一方面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坚决惩治腐败。另一方面要为职工群众撑腰打气,严守信访秘密,打消职工群众的顾虑,保障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要真正把党风廉政教育与职工群众监督结合起来,把外部监督和内部制约结合起来,以职工群众监督网络的良性循环促进党内生活、干部管理和制度建设产生更好的成效。

三是要完善企业信息公开制度。要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各级领导如实汇报个人重大事项,使对上监督由难变易。要进一步落实改进党务公开和政务公开机制,充分尊重职工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企业重大决策前要问计于职工,做出决策后要告知于群众,特别是职工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更应该及时公布,最大限度减少企业经营活动中权力运作的随意性,确保工作的规范性。

四是要畅通职工群众的监督渠道。实行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是法律赋予企业工会组织的权利和义务。工会组织要在企业内部建立健全民主管理制度、平等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制度、民主评议干部制度等,创新工会组织的监督机制。要组织广大职工广泛参与到企业生产经营和管理业务的各个单元中来,坚持推行公示监督、企业论坛、意见箱等行之有效的工作方式,依法发挥应有的预防腐败和权力监督作用。

四、积极探索职工群众监督的新途径

职工群众是决定国有企业前途与命运的根本力量。搞好职工群众监督,是企业纪检监察机构本职工作的一个主要方面,也是开展纪检监察工作的根本和基础。在组织人事制度改革中,要将干部任用、考核与职工群众监督更加紧密地结合起来。在实施公开招聘、竞争上岗和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适用制、任期制等制度中,要坚持走好群众路线,引入群众监督机制,扩大群众参与推荐评议的范围。组织部门在考察干部时,要更加重视群众意见,力求多层次、多角度了解拟提拔人选的情况。要面向群众,定期在较大范围内对领导干部进行定量测评,动态了解领导干部的实际情况,不断加大对领导干部的日常管理力度。

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在新征程中,国有企业必须以创新精神积极探索职工群众监督的新途径和新方法,以党的纪律和法律规定为最高遵循,以企业利益和职工群众要求为工作目标,以实际行动不断提高党内监督效力,持续加大职工群众监督的力度。

(责任编辑:于小川)